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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证协明确证券经营机构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

3月12日,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并发布《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》(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中证协表示,证券经营机构作为公司廉洁从业风险风控的第一责任人,应当把落实《廉洁从业规定》和《实施细则》各项要求,作为提升公司软实力和竞争力的具体行动,不断完善廉洁从业内控体系,持续提升从业人员廉洁意识,厚植廉洁从业的文化底蕴,加大对违规行为的自查自纠、追责问责力度,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,共建资本市场良性生态。

《实施细则》共五章,三十二条,主要内容包括:一是明确证券经营机构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、各层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,督促证券经营机构完善内控机制、加强内部管理、强化追责力度,督促各层级管理人员有效履行廉洁从业管理责任;二是要求证券经营机构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,完善相关制度体系,加强廉洁从业培训和宣导,突出事前防范,引导廉洁风气;三是梳理证券经营机构各主要业务条线廉洁从业风险点,明确投资银行、融资融券、资产管理、经纪业务、证券投资咨询等主要业务条线禁止性规定;四是明确处罚机制,区分依法合理营销活动与谋取或输送不正当利益行为、机构责任与个人责任,并明确处罚措施以及从轻、加重处罚的情形,增强了《实施细则》的可操作性和威慑力。

标签: 证券经营机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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